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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拔2012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2-10-24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永利集团88304官网    点击:
作者:国际交流学院 发布时间:2011-10-18 9:47:12 点击数:566


各学院:
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原大学、义守大学、大同大学、辅仁大学、元培科技大学、屏东教育大学、中华大学、明新科技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,我校拟于近期选派学生在2012年春季学期前往上述七所高校进行交流学习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条件

1、2009级在校本科生,身体健康,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(境)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。

2、思想端正,能自觉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。

3、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,善与人沟通。

4、学习成绩优良(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%以内)。

5、交换期满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学业。

6、经监护人同意,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,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、学习期间生活费、书本费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。

7、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,除非不可抗力,不得无故退出项目。否则,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。

二、推荐名额、费用及专业选择(请在本网站“下载专区”栏目下载:2012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简况表)

三、报名需提交材料

1、《2012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项目申请表》(请在本网站“下载专区”栏目下载)

2
《永利集团官网与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》(请在本网站“下载专区”栏目下载)请学生将此件寄达监护人签名后再寄回提交。

3、成绩单(包括大学期间所有课程,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成绩单上注明学生总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,并加盖成绩专用章)

4、其他材料(获奖证书、语言证书等复印件)


四、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

请各学院(建议主管教学副院长安排具体部门负责)组织2009级各专业学生报名,并根据报名学生的总成绩专业年级排名等情况进行汇总排序,于2011年10月27日前将学生的报名材料以及报名学生汇总表(请在本网站“下载专区”栏目下载)报送国际交流学院办公室(泉州校区办公室在杨思椿科学馆307室;厦门校区办公室在行政研发大楼A813室),同时将报名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国际交流学院邮箱:guoji@hqu.edu.cn

项目联系人:吴老师

联系电话:22690731

项目交流QQ群:180849801
国际交流学院
事处
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